📘 工资薪金所得个税要点
工资薪金是绝大多数人的主要收入来源,采用累计预扣预缴法按月扣缴。理解累计预扣的逻辑,就能看懂“工资没变、个税越扣越多”的现象。
一、政策依据与要点
- 《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并入综合所得按年计算。
- 《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时,按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税款。
-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 累计收入 − 累计基本减除费用 − 累计专项扣除 − 累计专项附加扣除 − 累计其他扣除。
- 适用3%至45%的七级超额累进预扣率,收入越高,只有超出部分适用更高税率。
二、哪些人适用
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由单位按月发放工资薪金的雇员,包括全日制、非全日制员工中被按工资薪金申报的人员。劳务报酬、稿酬与特许权使用费不属于工资薪金。
三、计算思路与注意事项
- 当月应预扣税额 = 累计应纳税所得额 × 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 − 累计已预扣税额。
- 累计应纳税所得额越高,适用税率档位越高,因此工资不变时后几个月的预扣税额会递增,属正常现象。
- 专项附加扣除由本人填报,单位据以扣除;未及时填报的可在年度汇算补扣。
- 年度汇算后按全年综合所得统一计算,多预缴可退、少预缴需补。
四、常见误区
- “5000元是免征额,超过部分全额按一个税率缴。”不对。5000元是基本减除费用,且税率是超额累进,仅超出部分跳档。
- “月薪越高,所有收入都按高税率缴。”不对。超额累进意味着只有超过档位的部分适用更高税率。
- “专项附加扣除忘了填就没机会了。”不对。当年可随时补填,年度汇算还能补扣。
五、延伸阅读与工具
工资个税计算器(累计预扣法) | 2026年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与计算方法 | 七项专项附加扣除 | 税后反算器
政策依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以主管税务机关口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