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办汇算的情形一共四种,写在《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第六条:汇算需补税但全年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元;汇算需补税但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完全一致;符合退税条件但你本人不申请退税。12万元和400元这两个数字来自《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有关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32号),明确执行到2027年12月31日。先记住两句话:免办的前提是"已依法预缴",单位没依法扣缴的不能拿12万元当挡箭牌;免办只免除补税申报义务,能退税的你不去办,这笔钱就留在国库里了。
个人所得税的汇算是"按年算账、次年办理"。2026年3月1日至6月30日办理的是2025年度的汇算,这个窗口已经关闭;下一个窗口是2027年3月1日至6月30日,办理2026年度的汇算。依据是《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一条: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
所以本文讲的"2026年免办条件",其实覆盖两件事:一是判断你2025年度(今年已结束的那一轮)是否需要补办或更正;二是预判2026年度(2027年办理的那一轮)你要不要动手。12万元和400元的门槛在两年之间没有区别,因为政策有效期跨到了2027年底。
| 免办情形 | 具体判断标准 | 典型例子 |
|---|---|---|
| 收入不超12万元 | 汇算结果是补税,但全年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0000元 | 全年工资9.6万元+稿酬1万元,算下来要补800元,可以免办 |
| 补税不超400元 | 汇算结果是补税,且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收入可以超12万) | 两处收入合并后全年15万元,只需要补320元,可以免办 |
| 预缴与应纳一致 | 已预缴税额=年度应纳税额,不补也不退 | 只有一处工资,专项附加扣除12月31日前全部填报到位,单位依法扣缴 |
| 放弃退税 | 符合汇算退税条件,但你本人不申请退税 | 预扣环节多缴了5000元,你不提交申请,视为放弃 |
表格里的四条是"可以不办",不是"不能办"。想知道自己的账对不对,随时可以办;已经结束的2025年度汇算,如果发现漏报了收入或漏填了扣除,仍然可以办理更正申报或补充申报。
12万元说的是"年收入门槛",不是"免税额度",也不是"月均一万"。它的作用只有一个:把需要补税的小额情形排除出汇算范围。你的日常预扣预缴该扣还是照扣,工资薪金按月累计预扣,劳务报酬按次或按累计预扣,都不能拿12万元去要求单位不扣。
依据链条有三层。第一层是法律:《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一条规定综合所得按年计算、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办理汇算;《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列举了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具体情形,例如从两处以上取得综合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后的余额超过6万元。
第二层是规章:国家税务总局2025年公布施行的《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第六条把"无需办理汇算清缴"的四类情形固定下来,并把"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写成了前提条件。
第三层是具体金额。办法第六条里的"规定金额",指向《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有关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32号):在2027年12月31日前,纳税人取得的综合所得,年度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元且需要汇算清缴补税的,或者年度汇算清缴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可免于办理汇算清缴。
两个细节容易踩坑。第一,判断口径是"综合所得收入",不是收入额,也不是应纳税所得额:工资薪金看全额,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也看取得时的收入。第二,它是年度口径,不按月摊。上半年收入高、下半年失业,或者反过来,都要合并全年再看。
《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第六条把免办条件的前置句写成"纳税人取得综合所得且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前提下"。下面三类人不在这句话的范围内,不能拿12万元或者400元去主张免办:
这三类情形的正确做法是依法据实办理年度汇算。逾期未缴的,按《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从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金,标准是滞纳税款的万分之五;金额较大的还可能影响纳税信用记录,税务机关会先提醒、督促整改。
| # | 全年综合所得收入 | 汇算结果 | 办还是不办 | 依据 |
|---|---|---|---|---|
| 1 | 9.6万元 | 需补税800元 | 不用办 | 收入不超过12万元(免办情形一) |
| 2 | 15万元 | 需补税320元 | 不用办 | 补税不超过400元(免办情形二) |
| 3 | 15万元 | 需补税1200元 | 必须办 | 收入超12万元且补税超400元 |
| 4 | 8万元 | 可退税1500元 | 不办也行,不办就退不到 | 免办情形四(放弃退税) |
| 5 | 11.8万元 | 预缴与应纳一致 | 不用办 | 免办情形三 |
| 6 | 21万元 | 单位把年终奖错报成劳务报酬,少预扣 | 必须办并更正 | 所得项目错误,不适用免办 |
还有一个常被忽略的分支:取得境外所得的纳税人。境外所得要按规定并入年度申报,并就境外已缴税款申请抵免,判断是否必须办理时不能只套"12万元以下免办"这一条。境外纳税年度与公历年度不一致的,按境外纳税年度最后一日所在的公历年度确定对应年度。这类情形口径较细,建议直接在个人所得税APP里跑一遍申报流程,或咨询主管税务机关。
免办只是免除补税申报义务,不会替你纠错,也不会自动退税。下面三种情况,账户里显示的"应退税额"是你自己的钱。
七项扣除的标准记清楚:子女教育每个子女每月2000元,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每个婴幼儿每月2000元(提升标准依据国务院2023年相关公告),赡养老人独生子女每月3000元、非独生子女分摊且每人不超过1500元,住房贷款利息每月1000元、最长240个月,住房租金按城市分1500元、1100元、800元三档,继续教育学历(学位)每月400元、职业资格证书当年3600元,大病医疗在医保目录内自付超过1.5万元的部分据实扣除、年度限额8万元。
举个粗算例子:一年漏填住房租金扣除,按1500元×12个月=1.8万元计,如果你的边际税率落在10%一档,这1.8万元大约对应1800元的税款差额。平时没填,汇算时补填,退税才可能体现出来。具体金额以个人所得税APP的计算结果和税务机关审核为准。
换工作会重新开始累计预扣,前几个月的税率偏低;稿酬、劳务报酬在预扣环节按次计算,预扣率往往高于全年综合税率。这两类人多半是"多预缴、该退税",属于免办情形四,你不申请就等于放弃。
全年一次性奖金可以选择单独计税,也可以并入综合所得。两种算法在不同收入结构下差几百元甚至上千元,系统支持两种都试算一遍。相关口径可以延伸阅读年终奖单独计税还是并入综合所得。
时间参照上一个年度:2025年度汇算的办理期是2026年3月1日至6月30日,需要在3月1日至20日办理的纳税人,可以从2月25日起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提前预约,3月21日之后无需预约、随时可办。2026年度汇算大概率沿用同一节奏,2027年2月下旬留意APP首页公告即可。
渠道有六种:个人所得税APP、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由扣缴义务人集中申报、委托第三方中介或个人办理、按公告要求邮寄材料、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绝大多数人用APP就够了,收入、扣除、已缴税额都是系统自动带出,只需要核对和补填。
核对顺序建议:先看收入有没有不属于自己的项目,再看扣除有没有漏,最后比较年终奖两种算法。三项都确认过,再点提交。
汇算税额的计算公式(《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管理办法》口径)是: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减免税额-已预缴税额。
小王2026年度的情况:工资薪金收入12万元,收入额12万元;兼职劳务报酬收入1万元,收入额按80%计入,即8000元;收入额合计12.8万元。减去基本减除费用6万元,剩6.8万元;减去三险一金个人部分1.8万元,剩5万元;减去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1.8万元,剩3.2万元。3.2万元落在3%一档,应纳税额960元。假设全年已预缴1200元,则应退240元。
这个例子里,小王的收入超过了12万元,但结果是退税,不属于"必须办"的两类情形,办不办由自己决定——不办,那240元就放弃;办了,走一遍APP流程即可。注意这只是一个演示算例,实际结果以个税APP的试算和税务机关审核为准。
不用办。免办情形一只看全年综合所得收入是否超过12万元,不看你补多少税,补税1000元同样可以免于办理汇算。前提是这一年你已经依法预缴过个人所得税。
不等于。免办只免除你申报和补税的义务,不会自动把多缴的税款退给你。免办也不等于你的申报数据被默认正确,单位申报的项目有误、专项附加扣除没填足,都要自己办理汇算才能纠正。
政策写明了有效期。财税2023年第32号规定,12万元和400元这两条口径执行到2027年12月31日,所以2027年3月至6月办理2026年度汇算时仍然适用。2027年之后是否继续,要看当年的新政策,每年汇算开始前以国家税务总局的公告为准。
通常不用。只有一处工资薪金、专项附加扣除都在12月31日前如实填报、单位也依法扣缴,预缴税额与应纳税额往往一致,属于免办情形三。如果年中换过单位、漏填过扣除,或者有年终奖、兼职收入,建议在个人所得税APP里核对一遍再决定。
不会。只要全年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元且已依法预缴,补税金额超过400元也可以免于办理汇算。反过来看,收入超过12万元、补税又超过400元,两条都不满足,就必须在6月30日前办理申报并缴款。
*更新于 2026-09-29 | 政策依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管理办法》、《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有关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32号)、《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免办情形的最终认定、滞纳金计算与退税审核,以税务主管机关实际口径为准。*